4月7日上午,烟台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展望“十四五”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。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副书记、副局长王德胜表示,“十四五”时期,烟台市将科学谋划生态环境保护工作。到2025年,全市环境质量稳步改善,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增强,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,生产生活方式实现绿色低碳发展,基本建成生态环境宜居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城市发展新格局,为2035年实现“生态环境根本好转”的远景目标奠定基础。
以绿色低碳发展为引领,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。持续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和保护格局,完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措施,加强“三线一单”(生态保护红线、环境质量底线、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)成果应用,推进生态环境空间准入制度精准落地。实施新一轮“四减四增”行动计划,加快优化产业结构、能源结构、交通运输结构、农业投入结构,推进污染源头减排。
其次,大力发展环保产业,探索创新环境治理模式,支持我市环保企业争创省级环保龙头骨干企业。持续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,加强总量指标的规范管理使用,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削减替代要求。围绕“碳达峰”目标和“碳中和”愿景,制定《烟台市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》,推进重点领域、重点行业温室气体减排,实施降碳减污协同增效。深入践行绿色生活、绿色消费理念,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
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,纵深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。坚持方向不变、力度不减,纵深推进蓝天、碧水、净土保卫战,在关键领域、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突破。
大气污染防治方面: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,持续加强扬尘精细化治理,协同开展细颗粒物(PM 2.5 )和臭氧(O 3 )污染防治,稳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效,到2025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。
水污染防治方面:以保障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为重点,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,统筹水资源、水环境、水生态“三水”共治,到2025年实现“一减、二改、三提升”,即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,重点河流水环境、水生态持续改善,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率、河流优良水体比例及水生态环境整体质量持续提升。
海洋污染防治方面:健全陆海统筹的衔接管理机制,继续推进烟台市入海排污口整治试点工作,改善海洋生态环境,到2025年,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7.6%,入海排污口整治率达100%;海水浴场水质达标率100%;建成庙岛群岛海域、套子湾、四十里湾及龙口岸段等4个“美丽海湾”。
土壤污染防治方面:加强土壤污染重点单位的监管和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修复工作,确保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%;持续抓好耕地安全利用工作,严格落实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,确保农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%。
农村污染防治方面:加快补齐农村污染治理的基础设施短板,持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,开展新一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,到2025年,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55%以上,农村黑臭水体得到有效治理,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提升。
以防范生态环境风险为底线,加强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建设。完善环境风险常态化管理体系,开展全市环境风险源摸底排查,加强涉危涉重企业、化工园区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重点流域环境风险调查评估,实施分类分级风险管控。加强环境风险预警防控与应急,推进化工园区预警体系建设,建立健全环境应急联动协调机制。着力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、处置和风险防范能力,持续提高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能力,加强辐射环境质量监测能力,强化放射源安全监管。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,健全提升防范化解突发生态环境事件能力。建立完善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机制,构建“天、地、空、水”一体化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。
以改革创新为抓手,加快构建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。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,全面落实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”,着力构建党委领导、政府主导、企业主体、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。健全完善市、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工作机制,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,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。
此外,加强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制度建设,严格落实污染治理、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责任。优化执法方式,全面推行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环境监管模式,推进跨部门联合抽查,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。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信息公开,畅通群众环境信访举报渠道,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监督机制建设。积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、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实践创新基地。(来源:胶东在线 作者:许加薇 王向荣 李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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