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7日,记者从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获悉,为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,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,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已启动工业炉窑专项治理行动。
本次工业炉窑治理对象为襄阳市有环评手续的工业炉窑(以初步摸排的493台工业炉窑为主,同时兼顾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情况)。对于核查中发现的无环评手续的工业炉窑,由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法处置。
5月,襄阳各分局负责对辖区内工业炉窑进行逐一核查,核查内容包括工业炉窑位置(是否位于禁燃区、是否在工业园区等)、炉型、所属行业类别、产品类别、炉窑分类、产能、燃料种类、末端治理设施、是否达标排放等,对炉体、入料口、出料口等主要工序现场拍照,并收集环评报告、监督性监测报告、自行检测报告等资料,建立“一企一档”。
6月至10月,各分局按照辖区内工业炉窑核查清单及分类处置要求,督促相关企业制定针对性改造方案,倒排工期,加强现场检查,确保企业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按时完成治理任务。
各企业完成治理后,进行自查验收,查漏补缺,并建立健全整治档案资料,包括企业改造方案、治理前后的现场对比照片、自行监测报告、整治自查总结报告等。
11月,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将对已完成治理的炉窑开展复查,检查数量不低于各地完成治理企业数量的50%,对检查发现的不符合治理要求的企业,由辖区生态环境分局下达整改通知,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依法予以处罚。各地生态环境分局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,加强对企业废气排放监管,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,确保治理成效。
同时,对纳入治理清单的企业,根据完成治理进度不同,实施差异化管理的激励措施:对于8月31日前完成治理的企业,在2020年至2021年冬春季重污染天气期间不予实施停限产措施;对于9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完成治理的企业,适当降低2020年至2021年冬春季重污染天气期间停限产比例。
根据要求,各有关单位要全面排查辖区内相关企业,及时掌握治理工作进度,督促进度缓慢的企业尽快动工。对逾期未完成治理的企业,将报市政府责令改正或限制生产、停产整治,对涉及环境违法行为的将移交相关单位依法严肃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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