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21日下午,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(以下简称报告)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。这是新修订的环保法实施以来,国务院第四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年度环境报告。
受国务院委托,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在会上报告了相关情况。据李干杰介绍,2018年,全国大气和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,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,生态系统格局整体稳定,核与辐射安全水平巩固提升,环境风险态势保持稳定。
“总的来看,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,出现稳中向好趋势,但成效并不稳固,稍有松懈就有可能出现反复。”李干杰说。
报告从大气、水、海洋、土壤环境状况、生态系统状况、核与辐射安全状况和环境风险状况等七个方面进行了分析。报告显示,2018年,生态环境保护9项约束性指标年度目标全部完成,达到“十三五”规划序时进度要求。
生态环境立法工作继续加强
2018年,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、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发挥了重要指导和推动作用。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成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,栗战书委员长亲自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,并带队进行实地检查。去年7月,经党中央批准,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加开第四次会议,听取和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,作出《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》(以下简称《决议》)。
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,用法治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。报告指出,2018年我国生态环境立法继续加强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《决议》要求,制定落实方案;贯彻落实新颁布的核安全法和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。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,修改环境影响评价法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,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、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。配合开展长江保护法立法调研,推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修订工作。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规、规章、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》,各地区各部门共完成1.1万余件相关文件清理。加快完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、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等方面制度。
据李干杰透露,下一步,还将配合做好水污染防治法、可再生能源法执法检查和后续整改落实,认真研究办理大气污染防治法、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执法检查报告及其审议意见,继续推动制定长江保护法,及时提请审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草案。加快排污许可管理、生态环境监测等领域行政法规制修订。
督查执法工作力度持续加大
据李干杰介绍,2018年,生态环境部分两批对河北等20个省(区)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“回头看”,公开通报103个典型案例,推动解决7万多个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。针对一些地区和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,开展机动式、点穴式专项督察。严格生态环境监管执法,全国实施行政处罚案件18.6万件,罚款数额152.8亿元,同比增长32%。严厉打击各类环境犯罪活动,各地侦破环境犯罪刑事案件8000余起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,联合挂牌督办、现场督导大案要案。协同推进生态环境公益诉讼,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社会组织和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800多件。
报告指出,下一步,将继续推进生态环境督察执法。包括完善中央和省两级督察体系,启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;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、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,加快组建流域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机构;严格生态环境保护执法,统筹安排强化监督,既督促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,又主动加强对企业治污的指导帮扶。
形势依然严峻面临多重挑战
报告同时指出,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,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面临多重挑战。
这些主要问题包括:一是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,部分地方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的劲头发生了松动,将经济下行压力简单归结于环境监管过严的模糊认识有所抬头,放松环境监管的风险有所增加。二是环境治理越来越要啃硬骨头,一些问题解决的难度在加大。部分地区仍对传统产业存在路径依赖,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。生态环境风险依然较高,突发环境事件时有发生。三是有的地方、有的领域环境治理基础薄弱,工作难度较大。城乡发展和环境治理不平衡,农村地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,一些地方农村人居环境仍然存在“脏乱差”现象。四是生态环境队伍薄弱,尤其是基层专业人员缺乏,管理的科学化、精细化、信息化水平亟待提高。五是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基础还不稳固,受自然条件变化影响较大,需要用更多更大的减排量抵消不利气象条件带来的负面影响。
“我们将正视这些问题和挑战,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,不能放宽放松,更不能走‘回头路’,保持攻坚力度和势头,扎实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。”据李干杰透露,为确保完成年度目标,今年将重点抓好几项工作,包括,积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;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标志性战役,将打赢蓝天保卫战作为重中之重;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;保障核与辐射安全;完善支撑保障体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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